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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字号:    】        时间:2025-04-0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4日至8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同年8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党组集中研究推进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反馈会结束后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会,认真学习市领导在巡察反馈会议上的讲话,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讨论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分类问题,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精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在整改过程中,对反馈意见中具有全局性、关键性、长远性的问题整改进行专门研究,进一步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二)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推动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事件。检察长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流程参与,全过程把关,5次主持召开党组会,提出“以无当有、以一当十”工作思路和“全条线、全环节、全流程”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制,牵头制定整改方案。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建立责任落实体系和压力传导链条,推动问题真正解决、发展真正向好。

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把巡察整改作为应尽之责主动扛责上肩,认真研究审议巡察整改方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领办具体整改任务,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程督促整改任务落实。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结合分管的工作,逐一认领问题,深入检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细化整改措施,统筹组织整改。在分管部门明确巡察整改具体负责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办评估,确保巡察整改稳步推进。

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配足配强民事行政人员补充年富力强的干警充实到第二检察部,实现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分别为“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配置。三是开展专项活动,积极摸排线索,完成整改。

  2.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实质。院领导及时补学了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月、2024年1月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干警分批次参加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全面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办案人员再次学习涉企案件办案流程、指导文件和典型案例,明确具体标准要求。开展涉企案件流程监控和监管,定期通报办案时长、会商办案质效,以监督保质量、效率、效果。三是落实疑难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

 3.关于“公益诉讼履职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展公益诉讼监督领域,办案领域由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传统领域扩展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新领域,涉及16家相关行政机关。二是以可诉性促进提升公益诉讼办案精准性规范性。坚持把诉前督促行政机关自行整改作为优先目标,对诉前不能解决公益损害问题的,坚决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三是开展已结案件评估反思。去年11月,我院办案团队会同乡镇、水利部门和“益心为公”志愿者重返办案现场,对一起高秆林木妨碍行洪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办案效果评估,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第103次“走近一线检察官”直播,当天视频观看量突破550万。

 4.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从校园霸凌、虚假兼职、隔空猥亵等新闻热点入手,寻找涉及未成年人法制需求的内容备课。在以往常规进校园宣讲的同时,采取户外法治教育课、以案释法、发放宣传画册、通过互联网宣传等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普法互动性。二是积极运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机制。加强对“督促监护令”制度的运用,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探索将村(居)民委员会“妇委会主任监督监护权的行使”纳入乡镇(街道)配合履职事项清单。对不起诉人员进行考察,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落实帮教措施。三是探索实行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通过建档分类、分级干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下降。

 5.关于“监督的主动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配强“侦协办”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人员,安排干警相对固定履行“侦协办”职能,常态化入驻跟踪侦查机关的办案情况,建立完善履职台账,提升监督的主动性。二充分利用“侦协办”平台和大数据监督模型摸排监督线索,同时通过走访省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相关活动,拓展监督渠道,收集监督线索。三是积极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强化对侦查机关的监督。

 6.关于“监督质效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请进来和送出去学习的方式,提升办案人员的监督能力。二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监督实效,运用法律监督模型摸排案件线索。三是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参与监督工作。通过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典型案事例、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法治宣讲,争取支持,摸排监督线索。

  7.关于“推动案件溯源治理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利用检察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系列活动加强长江禁渔法治宣传3次。二是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加大对检察建议的流程监控,对未按规定开展工作流程的,启动监控程序,对检察建议发出后落实回访,在流程到期前开展预警提示。三是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市综治中心,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充分发挥检察听证作用推动积案化解。

  8.关于“办案风险研判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案件风险研判。落实每个案件均开展案件风险研判机制,将风险评估作为案件审查报告的必写内容。二是强化案件流程监控。对于案件办结后未制作提示清单的,案管部门及时开展流程监控。三是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的内容进行及时反馈,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9.关于“办案区使用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流程。制定《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办案区使用规范,落实办案区安全警戒制度。二是强化办案区使用的管理。严格落实使用办案区登记制度、法警执勤制度。

 10.关于“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党组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同时开展典型案例学习,特别是违纪违法案例,增强班子成员的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岗位变动、家庭变故做到必谈,对于谈话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关注并提醒整改,确保防微杜渐。

11. 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党组研究细化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体院领导、各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对照制定各自责任清单。三是强化检务督察,强化会风风纪、工作纪律的日常督察,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12. 关于“监督责任虚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纪委制定年度工作清单,根据清单内容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二是对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对违规驾驶警车的干警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并修订了《枝江市人民检察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三是机关纪委书记对新入职干警、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进行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等开展廉政谈话,帮助新进人员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13. 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库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对涉案财物进行及时入库出库管理。二是组织全体办案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明确出入库相关规范流程。三是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加强沟通,重点针对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中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需要没收的,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14. 关于“‘诉’与‘不诉’自由裁量空间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刑事检察干警学习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及相关理解与适用,确保在办案中依法准确把握诉与不诉的标准。二是组织对2024年办理的醉驾案件进行全面排查。

15.关于“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工作人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执行。二是组织办公室、政治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一步明确请示报告要求和规范。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重大专项活动、重大涉检舆情及时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

15.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遵守事前报备工作,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备的工作程序,并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台账,定期向派出纪检组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二是加大教育和监督。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日常监督,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相关人员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流程。

  17.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党组决策制度。机关纪委书记代表机关党委对“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主持人末位表态的规定。二是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会讨论通过《中共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的原则、范围、流程等,进一步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

  18.关于“岗位调整过于频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导师制”。目前在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结对,导师强化政治、业务、作风传帮带,快速提升青年干警的综合能力。二是加强对年轻干部能力培养。院领导牵头对35岁以下青年干警每月开展“学练赛”岗位练兵活动。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干警的日常考核评价机制,将干警的考试成绩、参赛情况作为干警提拔晋升、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

19. 关于“编外人员数量超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政工人员集中学习了《枝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编外聘用人员不超过编制数10%的规定,对超编人员进行了清退。

20. 关于“党支部班子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章党规,强化党员意识。二是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调整党支部委员会成员1名,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三是严格按程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了谈心谈话,党组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1.关于“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内部管理制度未建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食堂出入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堂出入库管理,对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实行出库、入库专人负责,物资采购与验收管理分设。二是分管领导对食堂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食堂物资进出库管理制度。三是定期盘点制度。每月底对食堂的物料、物品、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相关情况报财务室。

 22.针对“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议事制度。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确保议事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并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归档,确保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全面性。二是机关纪委书记代表机关纪委对“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在党组会议中,每个议题都充分讨论,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逐人逐项表态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同日,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执行。

 2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导师制”、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等,全面提升青年干警综合素质。二是以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案例研讨为抓手,打造各条线的业务骨干、标兵能手。积极推荐青年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三是对任职10年以上的中层干部职务,已按程序免职。四是运用空缺编制积极招录人才,充实优化各部门力量。

  24.关于“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重申了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要求严格执行。二是对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采取干警大会和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精神,明确相关要求。三是通过个人自查、专人核查、主管部门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检察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出国(境)证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清查。四是强化出国(境)证件日常管理。建立《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登记台账》,详细记载持证人员的证件类型、号码、有效日期、状态等信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一出一批一领”制度,同步做好证件管理。

  25.关于“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中心组学习管理。一方面结合实际完善了2024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学习有计划、有材料、有记录。另一方面邀请市委宣传部负责理论宣讲的同志,列席本院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就创新学习形式、规范学习管理、促进成果转化进行了全面指导。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组织管理、列席旁听、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强化全程抓严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交流、学习通报和学习考核等管理,确保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理论性、实效性。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更好践行“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机关政治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领学作用,压紧压实党支部党小组抓学促学责任,不断增强理论武装实效,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凡事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聚焦更好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以自我革命精神扎实推动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完善与派出院纪检组的监督会商机制,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履职,一体抓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聚焦更好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工作体系,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班子和中层干部,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健全立体化干部监督网络,从严抓好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监督制度落实。选优配强专兼职党务干部,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聚焦更好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到位、抓彻底、抓长效,既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继续推进整改,又举一反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集中整改期间制定出台的系列规章制度,加大执行力度,严格督促检查,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把整改形成的好经验与解决问题的好做法固化下来,推动形成更多务实管用的制度性创新成果,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枝江市人民检察院或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4月8日至4月27日(20日)。枝江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0717-428671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湖北省枝江市江汉大道295号,邮政编码:443200;电子邮箱:365277540@qq.com。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420508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