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枝江市人民检察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枝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为枝江市人民检察院60名干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标准制作餐食,供早餐、午餐、部分加班餐和会务接待餐,保证供应,做到营养合理、科学配餐,满足干部职工的就餐需求,并负责食堂后厨及餐具的卫生清洁等工作,并配合做好节约成本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到期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并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特定资格条件:(1)主厨具有较高红白案手艺,擅长做本地家常菜;(2)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3)承包人具有机关食堂及酒店等餐饮业三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枝江市人民检察院303室
方式:现场报名(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5月1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枝江市人民检察院3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开始时间:2023年5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枝江市人民检察院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申请人不需交保证金。
2.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3.企业法人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参与谈判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个人参与磋商需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提交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三峡枝江网和和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枝江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枝江市江汉大道295号
联系人:熊文君
电话:0717-4286715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