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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人民检察院 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字号:    】        时间:2023-04-17      

 

项目概况

枝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枝江市人民检察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4289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枝江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枝江市人民检察院60名干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标准制作餐食,供早餐、午餐、部分加班会务接待,保证供应,做到营养合理科学配餐,满足干部职工的就餐需求,负责食堂后厨及餐具的卫生清洁等工作并配合做好节约成本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现行管理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到期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并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特定资格条件:(1)主厨具有较高红白案手艺,擅长做本地家常菜;(2)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3)承包人具有机关食堂及酒店等餐饮业三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418日至20234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枝江市人民检察院303室

方式:现场报名(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4288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428900(北京时间)

地点:枝江市人民检察院30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开启

开始时间:2023428900(北京时间)

地点:枝江市人民检察院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申请人不需交保证金。

2.本项目实行资格审。

3.企业法人参与磋商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参与谈判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个人参与磋商需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提交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

4.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三峡枝江网和和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枝江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枝江市江汉大道295

联系人:熊文君

电话:0717-428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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