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2月6日在枝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枝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昌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
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两会”“五运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将维护稳定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全面推行办案风险稳定评估,从源头遏制和减少涉检上访的产生。依法参与宜昌环星油脂非法集资和“善心汇”非法传销等重大涉稳案件的处置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妥善处理群众信访53件,无一人越级上访。
(二)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市委脱贫攻坚工作目标,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在选派院领导担任扶贫村第一书记的同时,选派2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干警驻村,与灵芝山村、秦家塝村25个贫困户对接,帮助制定脱贫的近期和长远规划,全年为困难群体和村委会进行物资帮扶共计8万余元,帮助14个贫困户顺利脱贫,枝江电视台对我院干警的扶贫工作进行了报道。根据市委的安排,对联系村阵地建设进行资金帮扶,先后向鲜家港村、朱家嘴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支持资金10万元。积极配合宜昌、枝江市委两级专项巡察工作,抽调人员点穴式精准巡察受到市委通报表扬。积极参与防汛抗旱工作,在人员和物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做好本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责任社区、农村党支部共同创建,我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三)护航经济健康发展。继续狠抓“鄂检十条”[1]落实,通过上门走访、法治讲座、建立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帮助非公企业解决法律问题。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人,立案查处市场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2人。认真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立案3件5人,起诉违法排污、盗伐林木等犯罪12人,查办相关领域职务犯罪 4人。
(四)守护群众切身利益。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民生改善。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5人。立案查办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2件2人,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新增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80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件5人。
二、立足主责主业,全面依法履职
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立足司法办案主业,切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营造“三个环境”。
(一)强化批捕起诉职能,努力营造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65人,提起公诉 369人,追捕漏犯5人,追诉漏罪4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涉爆涉毒、两抢一盗等犯罪61人。严惩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起诉21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认真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法律援助等制度。加强源头预防,成立“枝音”未检工作室,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加法治教育、公众开放日活动5000余人次,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强化职务犯罪惩防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处理积案2件3人。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在遏制腐败增量上下功夫,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11次、预防调查5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件,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45次。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综合分析、辨症开方,提出检察建议3件。
(三)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专项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撤案3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4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 件。深入开展量刑建议工作,提出量刑建议145件。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5名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扎实开展“清查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和财产刑执行“回头看”专项活动,对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和建议8件,建立财产刑档案975条。驻所检察室被评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二级规范化检察室。集中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督促司法行政机关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坚决防止脱管漏管的发生。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审查办理民事行政裁判监督案件1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检察建议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裁判权威。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司法质效
按照“破解难题、狠抓落地、提质增效”的总体思路,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机关的其它改革,以改革促公正、提效率、增活力。
(一)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省市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狠抓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地。如期完成了内设机构整合、人员分类管理、办案组织组建、办案模式运行、员额检察官遴选考核等工作,进一步明晰了办案权限,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有效缩短了办案期限。全面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和随机轮案规则,结合专业化要求科学设置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等办案组织。入额院领导直接参与办案58件,实现了领导从“台后”到“台前”,从“批案”到“办案”的转变。
(二)扎实推进公益诉讼[2]改革试点。2015年7月起,宜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确定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地区之一。试点期间,我们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调整充实了公益诉讼队伍。一年来,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7件,向环保、国土、城建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同时办理省院指定管辖案件1件,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因公益诉讼工作表现突出,我院被宜昌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
(三)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持协作与监督并重,严防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认真落实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进一步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亲历性办案,提前介入案件6件,及时提出完善证据意见引导侦查。强化对侦查取证的合法性审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12件。加大检察环节审查把关力度,对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0人、不起诉12人。
(四)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拥护改革、自觉支持参与改革。在人员转隶过程中,我们抓住思想政治工作这个关键环节,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多层次、多方面同转隶人员面对面交心谈心,扫除涉改部门干警的思想障碍,确保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四、落实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运用“专题共学、书记领学、专家辅学、考试督学”四法,组织干警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四个自信”,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不偏离政治方向,不违反政治原则。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加强院党组自身建设为重点,深入查摆4个方面11条问题,即知即改,全面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人,狠抓落实。严格执行“转作风抓落实”的各项要求,促使工作作风转向严紧硬实。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始终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保持“零容忍”。强化“一岗双责”,把带队伍的责任落实到每位院领导。从严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狠抓纪律禁令的贯彻执行,重点对上下班考勤、会风会纪、公务用车、八小时以外开展检务督察,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一年来,以重要岗位、重要时间段为重点,组织上下班工作纪律、公车使用管理、机关财务、保密、安全等检查考评10余次,发送廉政、纪律作风提醒短信1000余条,开展谈话提醒11人次。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青年人才引进培养,全年共招录8名青年干警,对其日常管理佐以星级评价,激发年轻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一年来,35岁以下年轻干警先后有6人次立功授奖,4人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同时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大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注重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坚持战训结合、以赛促训,先后组织干警438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五、强化内外监督,确保阳光用权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进一步完善检察权的内外监督制约体系。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旁听“两会”讨论检察工作报告情况,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分流到相关内设机构,明确办理期限和责任。定期向代表委员报告工作情况,积极拓展联络渠道,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主动开展走访座谈,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评查案件、“公众开放日”等活动,诚恳接受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率先在全市基层院中建成近100平米集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案件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案管大厅,为办案部门、律师及案件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自觉接受当事人、律师、发案单位监督。从2017年1月1日起,实现了公检法三家电子卷宗的全程随案同步移送,全年制作案件电子卷宗325件794卷,有效缓解律师阅卷难问题。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全年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参加活动35人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加强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虚心接受监督。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6条,公开法律文书285份,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三)着力强化自身监督。积极构建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制定专门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常态化案件流程监管,定期组织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实现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动态监控、实时反馈。全年共评查案件546件,发现不规范问题口头提示212次,发出书面整改提示16次。制定了分级分类考核办法,将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到人,严明奖惩。
各位代表,2017年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面对司法改革的新方向,检察人员的管理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三是面对新型犯罪不断出现的新常态,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市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枝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枝江全面建设“产业强、生态优、生活美”的现代化田园城市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不偏向,全力保障改革发展。紧紧围绕枝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找准检察服务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强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效果。在履职过程中贯彻平等保护、创新驱动等理念,积极营造有利于社会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继续抓好精准扶贫工作,打好扶贫攻坚战。
二、坚持平安创建不懈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继续抓住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将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处理人民群众诉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持反腐倡廉不松劲,对接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我院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有效衔接机制,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院负责立案审查、强制措施适用、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支持公诉,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无缝对接,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坚持法律监督不动摇,着力优化法治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着力解决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全面推开公益诉讼改革,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五、坚持深化改革不停步,不断激发工作活力。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建立权责明晰、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模式。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方式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司法办案效率。
六、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坚持抓党建促队建,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规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常态化推进转作风、抓落实,进一步正风肃纪,努力打造与枝江城市定位和检察职能全面履行相匹配的一流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后,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齐心协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枝江争当“五个示范”,奋力夺取“三大目标”全面胜利,加快建成“产业强、生态优、生活美”的现代化田园城市而努力奋斗!